教育部關于公布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試點單位名單的通知 教技函[2012]70號

  發(fā)布時間:2012-11-15 00:00 欄目:文件通知 來源:教育部信推辦   點擊量:3263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的“加快教育信息化進程”要求,我部于今年初組織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開展了教育信息化試點申報工作。試點工作得到各地、各校的積極響應,申報踴躍。

  近日,我部根據(jù)全國教育信息化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教育部等九部門關于加快推進教育信息化當前幾項重點工作的通知》(教技〔2012〕13號)精神,組織專家對各地、各校的申報材料進行了評審,并按照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應用驅動、機制創(chuàng)新、模式探索、與教育信息化“十二五”時期重點工作相結合等試點方向規(guī)范了試點單位的重點工作內容。經審定,現(xiàn)將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試點單位名單予以公布。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各試點單位要高度重視教育信息化試點工作。各試點單位要在申請方案的基礎上,根據(jù)我部確定的試點工作重點內容和專家建議,結合本單位實際,進一步細化試點內容、試點目標,形成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逐級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實施方案要突出創(chuàng)新性、操作性、實效性,立足通過教育信息化解決教育改革與發(fā)展的實際問題,著力創(chuàng)新體制機制,明確試點目標、進度安排、配套政策、保障措施、責任主體、預期成果等內容。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各地各試點單位的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于2013年1月1日前匯總報我部備案。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本地試點單位的組織領導、監(jiān)督檢查,并提供必要支持,在試點過程中出臺政策措施、完善試點工作制度,落實具體工作措施,及時總結經驗,推動本地區(qū)試點工作科學、高效、有序開展。各試點單位要按照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我部將會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開展抽查、中期評估和交流等活動,并根據(jù)檢查評估結果對試點單位進行動態(tài)調整。

  完成試點工作的單位要及時向我部申請驗收,我部將組織或委托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驗收。

  聯(lián)系人:張擁軍、韓駿

  聯(lián)系電話:010-66096457

  通信地址:北京西單大木倉胡同37號,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推進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816

  附件: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試點單位名單.doc 

 教育部

  201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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